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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公告

绵阳出台10条激励政策措施扩大有效投资

发布日期:2022-03-23 09:44 来源: 绵阳日报 阅读次数: 字体:[  ]

近日,我市印发《2022年一季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激励政策措施》,出台10条激励政策措施,推动全市以“起步就是冲刺、开局就要争先”精神,全力以赴抓项目、促投资、稳增长,确保全市一季度投资实现“开门红”,促进全年投资平稳较快增长。

“《激励政策措施》涉及的激励对象覆盖面广,不仅包括县(市、区)政府、园区管委会、市直有关部门,还涵盖省市重点项目单位。”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通过政企双通道激励,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带动作用,提高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。

《激励政策措施》从项目前期工作、入围国省规划、投资项目推进、适度超前建设项目、省市重点项目、投资运行情况6大领域,进行量化评价。同时,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,设置一季度项目入库率、“窗口期事项清单”落实解决情况等细化指标,科学设置量化评分表,全方位评价地区项目投资工作成效。

“此次设置激励措施10条,统分结合、类型多样。”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,既有综合奖励,又有对前期项目工作实、在建项目进度快、投资运行好等专项工作的奖励,既包括市级财政资金奖励,又设置考核加分和政策支持激励,充分营造“争先创优”的浓厚氛围。

拿出“真金白银”激励先进。根据《激励政策措施》,我市将对综合评分得分排名前6位的县(市、区)政府、园区管委会,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财政奖励。对于进入全省综合排名前50的县(市、区),各给予激励100万元。

对于2022年新开工和加快前期的省重点项目、新开工市重点项目,在一季度取得各项审批要件、实质性开工的,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30万元、15万元,对其中新开工市重点项目总投资10-50亿元(不含)、5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,再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5万元、10万元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对本市一季度新增入统计库的项目投资总额5-10亿元(不含)、10亿元以上的非省市重点项目,分别给予单个项目业主激励资金5万元、10万元,对其中产业类投资项目再给予激励资金5万元。另外,“窗口期事项清单”落实解决率超过50%的市级部门,各奖励20万元。

专项债券方面,《激励政策措施》提出,2021年度发行的专项债券财政支出进度100%、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财政支出进度80%以上的地区,增加后续季度专项债券分配额度。

超前建设方面,《激励政策措施》提出,对提前将国家和省(市)“十四五”规划确定2023年以后开工的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到2022年实施的(由省市直有关部门认定),省级统筹协调资金分配和要素保障,市级给予项目所在地区或直属行业部门激励资金50万元。

不止是资金奖励,还有“加分项”。《激励政策措施》提出,对2022年一季度市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前5位的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,市委、市政府在年度考核时给予单独加分。对一季度窗口期“项目清单”中项目开工率超70%的地区、市直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,市委、市政府在年度考核时给予单独加分,市直部门在今后项目申报时优先推介。

根据《激励政策措施》,市发改委将同市委目标绩效办、市财政局、市统计局等部门,对各地区、有关部门一季度情况分类量化评分,并将本次综合量化评分情况和工作激励分配建议方案报市政府审定,批复后,由市财政统筹本级资金3500万元,一次性将工作激励资金下达(拨付)给有关地区、部门和单位。

积极扩大有效投资,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。目前,全市已掀起加快项目前期、狠抓项目开工、深入一线解决问题、全力推进一季度“开门红”的高潮,形成齐抓共推项目投资的良好氛围。《激励政策措施》的出台,更是擂响了抓项目促投资的“奋进鼓”,将进一步发挥投资对经济稳增长的关键作用,以“开门红”促“全年红”,奋力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。

(记者 黄小芹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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